我叫金*章,今年65岁,家住桐城市双港镇山明村金星组。2020年9月25日中午,我骑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桐城市双港镇双永路回家途中,与吕某驾驶的东向西行驶的轻型普通轿车在右转弯时发生碰撞,造成我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我被送往安庆市立医院救治,现在已经出院在家休养。驾驶员吕某本人是肇事车主,车辆已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经桐城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由吕某负全部责任、我无责任。
因为这起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问题,我们多次协商未果,万般无奈之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想到了诉诸法律。但我年事已高,又没有收入来源,家庭经济困难,哪有钱来聘请律师。正当我苦于无法维权之时,村里有人告诉我说,现在有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叫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处理有关法律问题。
于是去年12月,我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双港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希望帮我向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索赔。双港工作站的同志也热情接待了我,工作人员听完我的描述,非常同情,向我详细询问了案件有关情况,并当即为我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在充分了解我的受伤情况之后,为最大限度为我维权,双港工作站工作人员建议我申请司法鉴定,以便确定是否造成残疾,另外“三期”评定、后续治疗费以及车损也有待鉴定结果出来才能确定,目前我的司法鉴定仍在进行中。
在这里,我要感谢双港工作站的同志,虽然我还在进行司法鉴定,但工作人员不推脱不逃避和积极热情的态度,以及尽心尽力帮我维权的行为,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相信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一定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金*章口述、桐城市法援中心双港工作站李诗舟整理)